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GJ-FG-2021-0001) 已于2021年 12月6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甲级
中标价(折算平均下浮率): 49.5%
中标服务期:3(年)
项目负责人:林杉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注册证编号:建[造]02520000190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正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甲级
中标价(折算平均下浮率): 57.25%
中标服务期:3(年)
项目负责人:刘朝勇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注册证编号:建[造]11085100003303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阳晨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甲级
中标价(折算平均下浮率): 59.75%
中标服务期:3(年)
项目负责人:罗静波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注册证编号:建[造]02520000082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1年 12月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向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0851-85962421)书面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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